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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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大平龙伟砖厂有限公司7.5万吨/年城镇污水处理厂干化污泥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公示
发布日期:2019-12-23 浏览次数: 12

梅州市大平龙伟砖厂有限公司7.5万吨/年城镇污水处理厂干化污泥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公示

2019119日,梅州市大平龙伟砖厂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梅州市大平龙伟砖厂有限公司7.5万吨/年城镇污水处理厂干化污泥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本次会议的有建设单位(梅州市大平龙伟砖厂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梅州市绿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验收检测单位(广东精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环保设施设计和施工单位(梅州市创鸿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及特邀专家5名,并组成验收检查组。验收检查组经现场勘踏、现场查阅并核实了相关材料,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建设和运营期环保工作的落实情况的汇报、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对项目验收监测报告的编制情况的汇报。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验收意见,提出材料补充和后续环保工作要求,截止1223日,已全部完成。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竣工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20191223日——2020123

举报电话:13823894425

公示地点:http://www.mzlbhb.com/梅州市大平龙伟砖厂有限公司门口

 

相关附件

意见.pdf

验收报告.pdf



梅州市大平龙伟砖厂有限公司

20191223